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方便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用安顺东客运枢纽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运营时间
安顺东客运枢纽站定于2018年1月31日正式启用运营。
二、进入安顺东客运枢纽站运营车辆
原东临时客运站的所有班线车辆、公交车辆。
三、班线车辆安排
(一)原在东临时客运站发班的车辆到安顺东客运枢纽站发班,原则上保持发车台位不变、班次不变、票价不变。
(二)兴黔交公司省际班线统一在安顺东客运枢纽站安排售票、候车、发车。原兴黔交公司省际班线的售票窗口、候车室、发车区域同时关闭。
(三)原在东临时客运公交场站发车的2、3、4、8、9、14、16、19、20、23路、安平城际公交同时在东客运枢纽公交场站发车。
四、进出站线路安排
(一)客运班线车辆进出线路
1.进站:从原东临时客运站班线出站通道进站。
2.出站:从原东临时客运站公交出站通道出站。
(二)公交车进出线路
1.进站:从东客运枢纽公交场站进站通道进站。
2.出站:从原东临时客运站进站通道出站。
(三)出租车进出线路
在东客运枢纽站站前广场依次有序排队发车。
五、宣传引导
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公交运营企业、出租车经营企业、东客运枢纽站要做好经营者及乘客的宣传工作,设置引导标识、标牌,合理安排广大乘客到新东客运枢纽站上车、下车和换乘。
六、运行管理
安顺东客运枢纽站必须严格按照站场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场站经营管理、运输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所有运营车辆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门核定的线路运营,服从公安、交通、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对拒不执行本公告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安顺市交通运输局
安顺市公安局
安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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